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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答 | 有关企业的这些税收问题有了“最优解”!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次数:8278

Q1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享受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

解答: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中的高校毕业生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Q2:企业给个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个人提供身份证号?

解答: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Q3:企业等其他单位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主要负责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其他人员每月不超过300元(含)的,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其中主要负责人包括哪些人员?

解答: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政策解读



本文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