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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红利10月起再开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提前兑现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7643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10月8号是国庆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不少财务人员着手准备10月征期的纳税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等都从10月起兑现。其中,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次在今年10月份所得税预缴环节享受,是今年减税降费的一个“重头戏”。政策利好提前兑现,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创新。

今年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简单来理解,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翻倍扣除200万元。这项政策深受制造业企业欢迎。

如何让市场主体应享快享这项重磅政策利好?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席振宇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便民办税文件,政策红利由原先的第二年汇缴才能享受调整为当年就可以享受,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就能提前兑现。

“按照该项政策以前的相关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属于汇缴享受的优惠项目,即企业当年发生研发费用,需在第二年1月1日至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才能加计扣除。该项政策今年发生了变化,企业可在当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席振宇说。

重庆恒伟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颜泽刚告诉记者,公司这两天正在准备材料进行纳税申报。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达到约130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可抵减企业所得税将近200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提前兑现,让我们企业在研发投入上更有信心。近年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的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扣除比例、享受时间上的调整,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同时让我们在汽车零部件轻量化、舒适性方面的研发创新上更有底气。”颜泽刚说。

10月到来的一波减税红利不仅让制造业企业受益,还让住房租赁企业受益。围绕“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一系列减税配套举措从10月起实施。

其中,受到住房租赁行业高度关注的是,10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行为将享受到一定的增值税、房产税优惠。这一税收优惠举措的现实背景是——在近几年的住房租赁市场中,机构性房源也就是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房源在明显增多。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福明税务所干部王凯峰说,从前期政策辅导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纳税人主要对本次新政的两个部分有较强获得感,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有住房出租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将享受到税收优惠,这将有利于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一是增值税的减免,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中,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二是房产税的减免,单位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降至4%;延续单位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的政策规定,但不再限制用途、租金水平;此外,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比照上述规定减按4%税率征税。”王凯峰说。


本文摘自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