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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22 浏览次数:9598

2021年9月9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建标〔2021〕76号)。厅相关负责人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自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以来,全省共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件2万余件。为规范办理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出台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并配套印发了工作细则和法律文书式样,但在日常调研检查中,我厅发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仍有待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工作,强化消防审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制定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的统一管理标准,推进消防审验工作规范化建设尤为重要。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

三、制定过程

2021年3月,我厅会同相关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起草组共同起草,起草组成员涵盖主管部门、技术专家、档案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部门等,通过深入开展调研,积极组织讨论,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借鉴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在公开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2021年9月9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规定》共五章、22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7条,主要是说明制定文件的目的、依据和总体原则以及相关保障措施。

第二章为“管理职责”,共3条,主要明确了消防审验档案管理的责任。

第三章为“归档内容”,共4条,主要明确了档案归档的分类以及每一分类应归档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为“归档管理”,共6条,主要对档案材料的立卷原则、保存形式、材料格式、移交等进行了明确,尤其对图纸的保存进行了规范明确。

第五章为“附则”,共2条,主要说明存档文书的统一规定、及施行日期等。


本文摘自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