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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发布日期:2021-06-07 浏览次数:8574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6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介绍,合并申报整体改造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的申报流程。合并申报后,表单数量和需填写的数据项大幅减少,新申报表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将有效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将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同时也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刘宜说。

据了解,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6月1日后,10个税种原有申报表将停止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表示,整合各税种申报表,将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税务部门将继续适时推出新的便民办税缴费措施,不断优化升级税费服务,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摘自国家税务总局